来源:齐鲁网
2019-04-10 15:32:04
4月9日,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两个项目的四家施工、监理单位给予停工、诚信扣分、移送执法机关给予行政处罚的处理,并提请上级主管部门暂扣两家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期间在全国范围内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这是该局首次对在建项目中存有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施工单位实施暂扣安许证的处罚。
在2019年度在建工程质量安全春季巡查工作中,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现两项目施工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37号)的相关规定,对两个项目的四家施工、监理单位分别给予停工、诚信扣分、移送执法机关给予行政处罚的处理。
3月26日,该局对以上项目施工进行了复查、巡查,发现其施工、监理单位漠视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相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要求,对存在的问题不认真整改,无视停工要求,现场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具体情况如下:
白马山房地产开发项目(世茂原山首府)22#楼,施工单位:荣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青岛),监理单位:山东天金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存在问题:3月11日检查时发现该施工单位施工的工程深基坑边坡未进行任何形式的支护,对其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及《建筑工程(局部)暂停施工通知书》,限期十日整改。3月26日市质安站对其进行复查,发现现场基坑边坡只用喷射混凝土进行了喷护,与经专家论证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严重不符,无法确保施工中基坑边坡的稳定性,存在基坑坍塌的重大安全隐患。
工业北路一项目,施工单位: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江苏省海安县),监理单位:山东恒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存在问题:3月22日检查时发现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深基坑支护专项方案要求组织施工,现场深基坑南侧边坡未进行支护,北侧边坡局部未支护,对其下达了《建筑工程(局部)暂停施工通知书》,限期七日整改。3月26日巡查时发现,现场未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基坑北侧仍在施工并继续下挖,锚杆等支护工作明显滞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37号)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前期处罚的基础上,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对整改不力的荣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给予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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